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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交通厅关于七密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交通厅关于七密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九年七月十日 黑价联字〔2009〕50号)


省七密高等级公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七密公路制定车辆通行费正式收费标准的申请》(黑七密发[2009]5号)收悉。省交通厅、省物价局《关于七台河至密山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黑交发[2008]212号)规定的车辆通行费试行收费标准将于2009年8月1日到期。此段公路属于经营性二级收费公路,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七密公路车辆通行费由试行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收费标准,其他有关事宜继续按照黑交发[2008]212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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