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核定黑龙江中宇尚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太平顶风电场风电上网电价的批复
(二○○九年八月七日 黑价格字〔2009〕221号)
黑龙江中宇尚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太平顶风电场项目上网电价的请示》(尚志筹[2009]4号)收悉。黑龙江中宇尚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太平顶风电场坐落在哈尔滨尚志市与牡丹江海林市交界的老爷岭山脉上,工程于2008年5月21日经省发改委核准,安装850KW风力发电机组58台,总装机为49.3MW。新建了220千伏送出线路82公里和升压站等工程,项目预计于2010年并网发电。
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7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黑龙江中宇尚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太平顶风电场上网电价为0.61元/千瓦时。鉴于该公司为风能发电项目上网而对输变电进行了部分投资,并且发生一定的运行维护费用,其接网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07]44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