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共建南通大学的意见
(苏政发〔2009〕141号)
南通大学: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南通大学更好地为全国和江苏现代化建设特别是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服务,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经协商,就共同建设南通大学达成如下意见:
一、江苏省人民政府将南通大学列为重点建设高校,为学校创造更好环境条件,促进学校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成为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综合性大学。
二、江苏省人民政府支持学校发展交通运输行业急需的新专业,加大对交通运输相关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扶持力度,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招生就业等方面优先满足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发展需要。
三、交通运输部把南通大学作为交通运输行业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鼓励学校发挥传统学科专业优势,支持学校发展交通与医学等交叉学科专业,使其更好地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服务。
四、交通运输部鼓励南通大学承担交通运输科研课题和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工作,指导学校参与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推动学校在科学研究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方面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和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