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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利局南通市2010年度农村水利建设意见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利局南通市2010年度农村水利建设意见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9〕1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市水利局《南通市2010年度农村水利建设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六日

南通市2010年度农村水利建设意见
(市水利局 2009年10月)

  为全面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进一步提高农村防汛抗旱减灾的能力,提升农村发展、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保障水平,为全市农村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提供更好的水利基础保障。根据我市农村水利建设的新目标和新任务,现就2010年度全市农村水利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民生水利新发展,按照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部署,加快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大民生水利项目建设,以保障粮食安全、支撑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宗旨,统筹解决农村水利资源供给、防洪除涝和水环境保护的问题,创新机制,增加投入,加大建设力度,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逐步建立良性的投入机制和运行机制,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农村饮水安全。组织实施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7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完成投资34160万元。
  (二)农村河道疏浚。县乡以上河道疏浚,疏浚河道85条段,清淤土方529万立方米。村庄河塘整治,清淤土方1625万立方米,重点推进784个行政村。
  (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小型泵站更新改造125座,配套小沟以上建筑物2253座,新建防渗渠道524公里,改造中低产田11万亩,治理水土流失36平方公里。
  三、工作重点
  (一)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进程。围绕2010年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各地严格按照市政府下达《市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08]63号),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配套资金、规范建设管理,加快建设进程,确保完成规划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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