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活性炭行业整合领导组的通知
(同政办发【2009】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企业:
为了提高我市活性炭产业集中度和整体竞争力,树立大同活性炭品牌,做大做强大同活性炭产业,促进大同活性炭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市政府决定,成立大同活性炭行业整合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马 斌 大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于海军 大同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杨永林 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李存柱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志强 左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
王立军 大同市发改委副主任
林 刚 大同市经委副主任
韩雁春 大同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郭 辉 大同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荆 星 大同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
宋玉良 大同市环保局助理调研员
李贤友 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石兴堂 大同煤矿集团丰华活性炭公司董事长
常玉清 山西华青活性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谷晓瑞 大同机车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杜宏亮 左云县中小企业局书记
办公室设在市中小企业局:
主 任:于海军(兼) 大同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常务副主任:杨培栋 大同市活性炭协会秘书长
二、主要职责
1、按照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引进大集团、大公司,加快行业整合步伐,积极推进活性炭集团化进程;
2、掌握产业发展方向,提出、落实活性炭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整合相应的土地、税收、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等扶持优惠政策;
3、协调解决活性炭产业发展所需优质煤资源,提出解决的具体方案和实施办法,使煤炭资源有序开采,有效利用;
4、制定活性炭产业集团化整合、重组框架方案;
5、定期举行协调会议,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及各活性炭企业,制定和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产业整合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组织产业整合相关法律文本的起草并负责会议纪要、工作报告等文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