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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区服务业重点项目推进制度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区服务业重点项目推进制度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9〕18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南通市区服务业重点项目推进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南通市区服务业重点项目推进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加快市区服务业发展2009~2012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市区服务业跨越发展,加速建立以服务经济为主的经济结构,全面提升市区服务业发展水平和城市服务功能,特制定市区服务业重点项目推进制度。

  一、实行市区服务业重点项目领导办公会议制度

  市区服务业领导办公会议由市政府领导、各区政府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办公会议主要听取掌握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已议定或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的组织安排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服务业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实行市区服务业重点项目责任挂钩制度

  按照“职能对应、属地管理、领导挂帅”的原则,市区服务业重点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责任包干机制。项目主要责任人牵头组建单个项目工作组,根据项目时序进度要求,定期走访,定时分析,适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全程负责挂钩项目的整体推进工作。

  三、实行市区服务业重点项目检查督办制度

  市服务业办公室负责建立市区服务业重点项目网上信息管理系统,各区服务业主管部门、市级相关责任部门(单位)按月定期上报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市服务业办公室汇总编制服务业重点项目进度简报,对服务业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以专报形式报送市政府领导。市服务业办公室会同市监察、财政、统计等部门定期检查市区服务业重点项目的推进情况,督促领导办公会议交办事项的落实,及时通报项目推进的有关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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