㈢继续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强化审计和财政监督,抓好重点抽查和督查,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确保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和内控机制,促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运作。加强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㈣深入开展基层站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市里统一部署,县(区)、管委会具体实施,开展以基层站所为重点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切实加大对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和学校、医院的民主评议力度。坚持纠、评、建相结合,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互促,把群众的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运用好群众满意度调查的结果,加大奖惩激励力度,使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和学校、医院的政风行风有明显转变。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对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指导。
㈤继续做好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结合“机关效能年”建设活动,在市广播电台开播“政风行风效能热线”,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责任机制、多种媒体互相配合的联动机制、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评价机制、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分宜县、渝水区要依托广播电视媒体开播相应的热线。
㈥继续治理教育、卫生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是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检查择校生“三限”政策、取消借读费的落实情况,督促各级政府切实履行对教育的投入和监管责任;坚决纠正违规收取补课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各种巧立名目的乱收费行为;强化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遏制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状况,各类学校均不得违规强制征订、统一购买各类教辅材料和报刊杂志。二是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严格执行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重点治理乱加价、乱收费和开单提成等不正之风;不断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全面实行住院病人平均费用、门诊病人平均费用的公布排名制度,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㈦继续开展其它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以落实监管责任为重点,坚持不懈地抓好其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围绕创建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整治力度,确保群众饮食和用药安全;加强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城市道路专项整治期间的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保证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治理公路“三乱”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过多过滥问题,加快建立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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