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余府办发〔2009〕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市政府纠风办)
根据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府纠风办对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提出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上取得新进展,以纠风工作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㈠认真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按照“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严格自律、规范发展”的方针,采取全面登记、逐个核查、集中整治、分级负责的方法,集中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乱收费、高收费、价格欺诈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解决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脱钩不彻底的问题,真正实现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在职能、机构、人员和财务等方面彻底脱钩。要以交通、房地产、经贸和价格评估、检验、鉴定、认证、职介、律师、会计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为重点,围绕减轻企业和服务对象负担,坚持重点整治和整体推进相结合、行业自律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大力纠正“重收费、轻服务”、提供虚假信息、恶性竞争等问题,督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服务组织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健全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管理长效机制。
㈡扎实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回头看”。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对去年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同时,逐步建全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体系,县(区)、管委会在每个村委都聘请一名强农惠农政策信息监督员,建立群防群治的监督网络,并依托涉农收费公示栏,公示强农惠农政策的有关内容,将强农惠农的土地政策、相关资金的明细、标准等内容上墙至村委一级,并有选择地发放入户。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巩固清理整顿成果,防止出现反弹。做好“家电下乡”、“农机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督促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做好农资打假工作,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民工培训经费的监管,依法保障返乡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坚决纠正向村级摊派订阅报刊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