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543211”科技创新工程的意见


  2.建立合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一是推进与国内外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争取省和国家重大项目和科技成果对我市的支持。二是积极参与泛珠、海西、长三角以及中部地区联盟等区域合作,在区域分工中形成具有新余特色的产业和科技优势。三是建设若干对外科技合作基地,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四是积极参与全省技术、人才、项目对接会等国家和省重大科技活动,做好招商引资、引技、引智工作。

  3.积极面向国内外配置科技资源。一是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通过在国内发达地区以及在国外建立研发中心和购买专利等方式,有效地利用最新的科技成果和优秀人才。二是积极推进与跨国公司、优势研发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交流与合作。

  五、具体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543211”科技创新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指导、协调“543211”科技创新工程实施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㈡落实分工责任。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等部门,负责制定5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由市经贸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推进十百千亿工程”、“冲刺工业1500亿”的推进机制,负责5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协调推进和创新型企业的建设。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等部门,负责制定重大高新技术投资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由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经贸委等部门,负责科技创新研发平台、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和创新团队建设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负责制定和细化相关配套政策。

  ㈢加强进展调度。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543211”科技创新工程涉及的不同领域,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专项调度会或现场办公会,及时交流、分析实施情况,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㈣实行目标管理。根据“543211”科技创新工程总体部署,提出年度组织实施的具体项目,并分解到县(区)、行业和有关单位。领导小组对各地各部门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和通报,考核目标纳入各县(区)七项考核指标体系。

  ㈤加强督促检查。在推进“543211”科技创新工程中,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本系统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交流工作经验,加快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进展情况和实施成效。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