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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报送单位:(公章)

  注:1.依据名称应包括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发布机关和发布日期,有发文字号的,应注明发文字号;
  2.调整说明中应注明事项为新增、取消或变更事项;取消的,应注明取消原因,并提出取消后的管理办法。附件3

  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事项实施办法
  (一事一表)格式

事项名称

应以审批、登记、注册、核准、确认、审核等词语结尾。

设定依据

填写设定该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事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发布机关和发布日期,有发文字号的,应注明发文字号。

数量限制及方式

注明该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事项有无数量限制,同时注明申请审批和登记的方式;有数量限制的,应当注明限制方式,一般应采用公开、公平的方式予以审批和登记,主要有招标、拍卖、按公开的标准评分等公平竞争方式。

审批和登记条件

填写行政机关准予申请审批和登记的法定条件或标准,其中条件必须逐一列明,具体客观,不得作笼统含糊的规定,不得留有类似“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弹性条款。

申报材料

注明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不得在实施办法中留有类似“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的说明。同时,必须注明申报材料的份数、原件/复印件、附件、材质等特别要求。

申请表格

注明有无需要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格、表格名称,并将表格附后。

受理机关

受理审批和登记申请的机关。

决定机关

作出审批和登记决定的机关。

审批和登记程序

部门进行审批和登记的流程。

法定时限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

行政机关对社会承诺的办理时限。

发文证书及有效期限

行政机关作出准许决定后出具给行政相对人的文书及文书的有效期限。

收费

是否收费;如收费,注明收费依据与标准。

年检

是否年检(年审);如需年检(年审),注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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