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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江海堤防公路硬质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江海堤防公路硬质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9〕1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江海堤防建设标准,保证防汛道路的通畅和便捷,更好地服务于防洪保安和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市政府决定用1年时间,全面完成我市江海堤防公路硬质化建设。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江海堤防公路硬质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我市现有江、海堤防总长510.1km,经初步调查,目前全市未实施硬质化公路的江堤有64.4公里,洲堤28公里,海堤91.5公里,约占全市堤防总长的三分之一。这些低标准的路面,在经历台风暴雨袭击后,坑洼泥泞,影响了堤防的自身安全和防汛车辆的正常通行,给防洪保安造成隐患。同时,堤顶公路建设也是推动我市江海联动开发战略,促进岸线资源深度开发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堤顶公路硬质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开展此项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明确江海堤防公路硬质化建设的目标任务

  到明年年底前,全市要全面完成江海堤防公路硬质化建设任务。建设内容是对目前境内低标准的堤顶砂石路、土路等全面实施硬质化,建成路面宽度不低于3米的混凝土或沥青路面。

  三、切实加强江海堤防公路硬质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堤顶公路硬质化建设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根据“谁受益、谁承担、谁投资”的原则,县、区级人民政府是境内堤顶公路硬质化标建设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境内堤顶公路硬质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对于企事业单位直接占用的堤防或企业正常行走的堤顶道路,根据“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由其自行负责建设。

  各地要把江海堤防公路硬质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及考核内容,要建立健全江海堤防公路硬质化建设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和协调,明确分管领导和各有关单位的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建设资金,认真组织实施,扎扎实实推进,确保江海堤防公路硬质化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在明年年底前完成任务且通过市级验收的县(市)、区给予专项奖励,奖励办法由市水利局商市财政局另行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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