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市场监管仍需加强。
工程前期手续滞后,先开工后补发施工许可证的现象依然存在;工程监理工作薄弱,监理规划和细则针对性和指导性不强,监理人员能力不强,水平不高,不能发现指出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不能监督整改到位;招标活动仍有待规范,对国家和省的规范性文件执行不彻底,有的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监管程序不严密,备案资料不完整;施工、监理单位仍然存在部分人员无证上岗现象,个别工程项目班子人员不到位,变更不履行备案手续;合同管理仍需加强,一些施工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清,安全生产措施费未足额计取,有的工程分包合同未备案。
(二)标准化工地创建水平有待提高。
从检查的情况看,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发展不平衡,大企业好于小企业、市区好于外县市,有的地市对创建工作认识有偏差,指导推动不到位,按照规定应当创建标准化工地的项目有的尚未创建,有的创建水平较低,县城、棚改项目的标准化工作仍比较滞后。
(三)工程质量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一些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手续不全且内容不完整,有的工程对局部和细节质量控制重视不足、措施不到位,造成工程细部质量多有瑕疵和遗憾,混凝土胀模、现浇楼板裂缝质量通病未得到责任主体重视,冬期施工准备不充分,施工单位内业资料真实性差,追溯作用不强,监理质量控制作用发挥不充分。
(四)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仍不容忽视。
部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有的外防护架拆除过早,外防护架连墙件数量少,剪刀撑设置不规范,部分楼梯、电梯井口防护不到位,个别卸料平台隐患较大,临时用电方面,部分工程未执行三相五线制及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标准、总配电室不合格,有的工程箱体陈旧,存在一箱多闸、一闸多用现象,在建工程仍有住人现象。
三、下步工作意见
(一)继续深入落实建筑业会议精神和七个指导意见,在省四次督查的基础上,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巩固已经取得的成绩,抓好今年工作总结,积极谋划来年的工作。
(二)加强监理企业、招标代理企业等中介机构的监管,提升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规范中介机构和其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促使其履职尽责,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心。
(三)继续积极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认真细致做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申报评审,督促、指导企业完善有关申报文字、影音材料,全面完成今年的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任务。
(四)认真组织冬闲期间安全生产、质量、建筑监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各地要按照省建设厅的部署要求,周密细致地做好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