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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09-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09-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9〕6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环保局制定的《西安市2009-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西安市2009-2010年度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为确保“十一五”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的顺利完成,促进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根据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西安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结合我市200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和2009-2010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特制定2009-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一、2005年、2008年全市总量基数及削减任务完成情况
  (一)二氧化硫(SO2)
  2005年SO2排放总量为10.92万吨。
  2008年SO2排放总量为9.94万吨。
  截止2008年底,我市SO2排放总量在2005年基础上完成削减8.98%。
  (二)化学需氧量(COD)
  2005年COD排放总量为12.34万吨。
  2008年COD排放总量为11.34万吨。
  截止2008年底,我市COD排放总量在2005年基础上完成削减8.06%。
  二、2009-2010年度减排目标
  (一)全市二氧化硫减排目标
  依照《陕西省“十一五”期间总量控制目标》,结合我市前3年任务完成情况,我市2009-2010年主要污染物存量两年应削减6%,年均减排存量0.3277万吨;预计因经济增长年新增SO2排放量1.40万吨(全社会用煤量增长速度选10%,非电行业选用强度法进行预测),合计每年应削减SO21.7277万吨。
  (二)全市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
  根据“十一五”省市目标责任书中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COD14%指标,2009-2010年主要污染物存量两年削减6%,即年均减排存量0.3701万吨;预计因经济社会发展每年新增COD排放量1.4539万吨(工业COD按全市GDP增长率为16%,生活COD按照排放系数测算),合计每年应削减COD1.8240万吨。
  三、2009-2010年全市重点减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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