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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整治毁田挖沙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整治毁田挖沙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9〕1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解决当前我市一些地区非法开采旱沙资源、严重破坏耕地的问题,坚决打击毁田挖沙违法行为,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一月的整治毁田挖沙专项行动。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西安市开展整治毁田挖沙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解决当前我市一些地区非法开采旱沙资源、严重破坏耕地的问题,坚决打击毁田挖沙违法行为,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一月的整治毁田挖沙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全面制止,分类处置,重点打击,疏堵并举”的原则,全面清查整治毁田挖沙违法行为,维护我市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整治毁田挖沙专项行动指导组(以下简称指导组)。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田党生任组长,相关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同志。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积极开展整治工作。
  三、职责分工
  市指导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相关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立即开展全面调查,摸清毁田挖沙底数,查清犯罪嫌疑人,落实责任主体,严肃追究责任。公、检、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快立案、快查处、快结案。交警和城管部门要加强运沙车辆管理,切断非法沙石交易通道,遏制毁田挖沙蔓延势头。监察部门要对违反廉政规定的公务人员严肃查处。
  四、实施步骤
  在整治毁田挖沙专项行动中,浐灞生态区、未央区要按照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教育阶段(5月6日至5日12日)。相关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印发政府通告,对当地基层村组干部和群众进行警示教育,使严禁非法挖沙破坏耕地的要求人人皆知,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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