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9年第三批扩大内需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二批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
(陕发改投资[2009]1368号)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
为解决第三批扩大内需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地方配套资金,促进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经研究,现下达2009年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2040万元,具体投资安排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专项用于我委《关于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9第三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第二批)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09]1324号)安排的项目配套,相应抵减原投资计划安排的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投资。
二、请你委商有关部门根据各单项工程的实施情况和实际投资需要,将省级配套投资安排到具体项目,在接文后5日内分解下达投资计划,具体投资安排情况报我委和省级有关部门备案。同时,要抓紧落实市级配套资金,确保项目在9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三、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必须优先保证用于建筑安装、材料设备购置等工程直接费用,严禁挪作它用。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使用效益。
此项资金从我委《关于下达2009年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09]614号)确定的“中央投资配套”中列支,请省财政厅相应成立预算并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