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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9〕13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西安市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生猪市场调控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韩松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李德省副秘书长、市物价局局长陈忠担任,成员有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商贸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忠兼任。办公室的具体职责是:按照市政府有关部署,积极做好扶持生猪生产、完善生猪疫情防控、保持必要的地方储备、维护市场稳定、保障当地居民正常消费需求等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调控生猪市场应急会商机制,并做好会商工作。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切实做好生猪生产、供应的调查研究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预案贯彻落实到位。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做好预案的宣传工作,稳定生猪养殖户(场)的市场预期,引导生猪市场健康发展。市级有关部门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发布生猪出场价格、玉米批发价格、饲料价格、仔猪价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白条肉出厂价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屠宰量、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量等信息,引导生猪养殖结构调整。同时,要及时做好生猪市场监测统计和信息预警工作。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五日

  西安市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

  为建立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稳定生猪生产,维护生猪养殖户利益,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3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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