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委会各成员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两志”编纂工作,明确主管领导,确定专人收集整理资料,专人负责编写,专人协调联络。在编纂过程中要通力配合,加强沟通,确保“两志”编纂工作顺利开展。
二、几点要求
6月11日全省“两志”编纂工作会议上,下发了汶川特大地震“两志”编纂篇目,各承编单位要严格按照“两志”篇目中划分的职责分工,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两志”的编纂工作。各承编单位在收集整理资料及编纂中应遵守以下要求:
(一)“两志”资料收集、内容编纂断限时间:2008年5月12日至2009年6月底。
(二)资料收集范围:文字资料主要是按照《灾区生活志》和《社会赈灾志》篇目中的职责分工,收集本单位抗震救灾期间相关的文件、简报、政策法规、会议记录、工作总结、汇报材料、调研报告、统计资料、领导讲话以及媒体报道等文字资料;图片资料主要是收集中央、部省以及市上领导在我市查看灾情、慰问灾民、安排指导抗震救灾工作、督促检查灾后重建、参加大型募捐活动照片,以及对我市以外重灾区对口支援活动照片。
(三)资料收集、报送要求:在收集整理资料时,各承编单位要坚持资料的完整性、系统性,不能残缺不全、断断续续;要坚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不能虚拟失实、含糊不清。在报送文字资料时,有原始资料的最好报送原始资料,对复印、扫描、下载等复制资料报送时要详细注明出处;在报送照片资料时,应报送电子图片,并注明时间、地点、人物、活动内容。
(四)“两志”内容编纂要求:按照《灾区生活志》和《社会赈灾志》篇目中划分的职责分工,各承编单位在具体编纂时,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坚持内容完整真实性。将本部门、本地区组织开展的灾区生活保障和社会赈灾各项工作、活动全面翔实的编纂出来,不能出现重大遗漏和缺失;二是坚持体例规范的严谨性。各承编单位在内容编纂时,要严格按照“两志”篇目章、节划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涉及哪一方面内容,在本章节下分章、节编写,严格做到体例严谨、归属得当;三是坚持文字朴实简约性。各承编单位在文字编写时,要力求做到言简意赅、文约事丰、朴实无华、只述不议。
(五)大事记编写要求:灾区生活大事记和社会赈灾大事记主要由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委宣传部负责编写,其他各承编单位也要结合实际进行编写,编写时要按照时间顺序逐条排列,并注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概要。大事记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中央领导、国家各部委领导、省委省政府领导、省厅局正职领导在我市查看灾情、慰问灾民、安排指导抗震救灾工作、督促检查灾后重建等事件;二是市上领导查看灾情、慰问灾民、安排指导抗震救灾工作、督促检查灾后重建、参加大型募捐活动,以及对我市以外重灾区对口支援活动等事件;三是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抗震救灾和社会赈灾工作方面的会议、决议;四是我市有关部门接收的本市或本市以外单位捐款或物资折价100万元以上,个人捐款或物资折价10万元以上的捐赠工作重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