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
卫生部修订印发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与当地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全力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疫情在学校大规模暴发,保障学生、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对尚未出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学校采取积极的常规预防措施,加强指导和培训;对出现散发病例的学校,重点做好以病例管理为主的防控措施;对于出现暴发疫情的学校,重点强化疫情监测、病例救治与管理,以及减少大型聚集性活动等综合防控措施,减轻疫情的危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配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合理采取停课措施,原则上停课范围由小到大,由班级到学校,由一所学校到多所学校,停课的标准可根据本地疫情发展的不同阶段,酌情调整。同时,各地还要重视加强对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等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尽可能减少和降低甲型H1N1流感疫情对政府部门、公众服务机构和关键工作岗位的影响和冲击。
四、统筹资源、提高能力,全力做好重症患者的医疗救治
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症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一要组织开展医护人员甲型H1N1流感诊疗技术分级培训和全员培训工作,提高一线人员重症与危重病例的早期识别能力,及早开展科学施治。二要改善定点医院抢救设施配备,组建由相关学科人员组成的医疗救治团队,继续坚持“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四集中”原则,对重症及危重病例采取综合治疗措施,努力提高救治成功率。三要建立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对口支援机制,我厅将于近期制定我省甲型H1N1流感对口支援方案,各市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对卫生部和我厅发出的对口支援指令,要服从安排和调遣。
五、完整及时,准确无误,扎实做好疫情监测报告和信息管理工作
近日,卫生部下发了《关于调整报送甲型H1N1流感疫情相关信息工作的通知》,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抓好落实。一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相关人员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后,要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对于疑似重症与危重病例,要及时进行病原学诊断;对于重症与危重病例(包括确诊、临床诊断和疑似重症与危重症病例)、死亡病例,要按要求完整填写相关内容,并按时进行网络直报。二是国家级流感监测哨点医院要于每周星期一16时前,将上一周监测情况进行网络直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及时报送一周门急诊人数和新入院人数等数据。国家级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要按规定的时限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进行网络直报。三是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审核辖区内网络直报疫情信息,并按规定及时报送辖区内的暴发疫情(按卫生部新调整的疫情暴发标准执行)、疫苗接种人数和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等信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并每日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当地前一日疫情工作动态和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进展。四是上述工作自11月14日起正式启动,原规定的信息报送内容、报送方式继续运行至11月30日结束。在此期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比对行政报告数据和网络直报数据,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找原因并予以纠正、完善,确保网络数据与手工报送数据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