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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全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全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鲁卫应急字[2009]95号)


  针对当前我国甲型H1N1流感疫情形势快速发展、暴发疫情和重症病例不断增多、出现死亡病例的现状, 11月13日卫生部召开了全国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视频会议,传达了李克强副总理在视察疫苗生产现场时的重要讲话,部署了下一步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为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增强信心,继续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当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全球和我国持续快速蔓延,我国已经提前进入流行高发期和快速上升期,并呈现出以学校暴发为主、疫情从城市向农村地区扩散、流行强度持续增加、部分地区已进入高发期等特点。我省疫情也呈现出高发态势,截至11月13日,全省累计报告病例数1269例,其中重症15例,暴发疫情65起。专家分析,今后一段时期,疫情可能出现较大范围、较高强度的流行,甲型H1N1流感防控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加之我省人口密度大、人员流动性强、有的地方医疗条件较差、公共卫生基础较薄弱,给我省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带来较大的压力。各级各单位既要充分认清当前复杂、严峻的疫情形势,又要坚定信心,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强化预防措施、突出重点环节、加强重症救治、减少疫情危害的防控策略,继续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二、加大力度,落实责任,切实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的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山东省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加快推进疫苗接种进度的同时,加大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力度,大力普及防控知识,加强政策措施的宣传,并及时准确报告本地区接种工作进展和疑似异常反应相关信息。对于因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死亡的病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第一时间组织专家进行调查分析,作出科学权威的判断与解释,并妥善作好处置工作。对于不能排除与接种疫苗有关,或家属对诊断有质疑的死亡病例,卫生行政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的指导下,与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死者家属同意尸检的工作,尽快明确死因。要严禁以防控甲型H1N1流感为名,推销其他有偿接种疫苗,或变相收费,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认真做好学校等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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