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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
(鲁农发计字〔2009〕49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发展改革委:

  为积极开拓和发挥农业的多种功能,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促进我省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我们组织编制了《山东省农业功能区划方案》。该方案在认真分析研究山东省农业资源状况、农业发展情况、农业的多功能性及其地域分异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了我省农业功能区划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区划方案和政策措施,对指导各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具有重要意义。现印发各地参考。

  附件:山东省农业功能区划方案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
山东省农业功能区划方案

  农业多功能性,指农业除了具有生产食物及纤维这一传统功能之外,还包括与农业相关的,农业所提供的所有物品和服务,如保护和改善环境、形成农业景观、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持农村活力和地区平衡发展、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农村就业、社会福利保障替代、保留农村文化遗产等经济、社会和环境方面的非商品生产功能。农业多功能性的概念体现了农业与环境、经济、社会和文化领域之间各种关系与作用的复杂性和重要性。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这一基础产业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多功能性特征越来越突显。农业功能从食物保障、原料供给和就业增收等传统功能,向更广泛的生态保护、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等领域扩展。我省目前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重要时期,开展农业功能区划,是完善我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础性工作,同时亦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自然、经济、政治和社会等要素的空间特征,结合山东省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科学划分农业不同区域的功能,谋划区域农业功能拓展与现代农业发展战略,对承接山东省“一区三带”发展战略,引导和深化山东省农业区域分工,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经济新格局中的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区域农业协调发展,做大做强优势产业,高效合理利用农业资源、规范农业发展空间秩序,扎实推进新农村和现代农业建设,再创山东农业农村发展新优势,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我省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概况
  (一) 农业自然资源概况
  我省地处东部沿海,黄河下游,位于北纬34o25''-38 o23'',东经114 o36''-122 o43''之间。东部为半岛,突出于黄海、渤海之间,与朝鲜半岛、日本列岛隔海相望。西部为内陆,与冀、豫、皖、苏4省接壤。土地总面积15.71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1.6%。
  气候温和,雨量集中,四季分明,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在11~14.2℃,年平均降水量550~950 毫米。
  境内地形复杂、地貌类型多样,以平原、丘陵为主,平原、盆地占山东总面积的64%,山地、丘陵占34.9%,河流、湖泊占1.1%。
  全省土壤类型有18个土类、35个亚类,土壤面积为12.11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77.03%。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2005年全省耕地总面积751.89万公顷,园地面积102.07万公顷。近年来,耕地数量基本实现了占补平衡,质量也逐年提高。
  我省属缺水地区,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305.8亿立方米,仅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1.09%,人均339立方米,亩均占有量为307立方米,均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6,位居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倒数第四位,低于世界公认的人均500 立方米严重缺水地区的标准。
  (二) 农业生产与农村经济优势
  1. 农业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我省是农业大省,近年来,农业经济实力不断增强。2007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为27807 元(按年均汇率折算为3646美元),为全国平均数的1.46倍,人均一般预算内财政收入为1062.48 元(按140个县市区统计)。全省农林牧渔总产值达到4766.23亿元,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2509.14亿元,位居全国第一位。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为9.7%,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乡村从业人员的50.5%,农业收入占农村总收入的比重为66.8%,第一产业劳均增加值为12868.7元,农民人均纯收4985.34元,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2倍,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势头良好。
  2. 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林牧渔全面发展。2007年,农业占农林牧渔总产值的比重为54.6%,畜牧业和渔业在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达到39.7%。在种植业内部,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同时,进行了种植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蔬菜、果品等高效经济作物,已成为世界三大菜园之一,被誉为“落叶果树王国”,其中蔬菜产值占农业产值的比重多年来一直维持在40%左右。2007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比重为64.7%,油料为7.5%,蔬菜为15.9%,棉花为8.4%。在传统种、养业发展的同时,特色种植、特色养殖从无到有,发展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3. 农牧产品产量稳定增长
  我省是全国粮、棉、油、瓜、果、菜、畜禽、水产的重要产区和出口基地。2007年,全省粮、棉、油总产量分别为4148.8万吨、100.1万吨、328.6万吨,均居全国第二,粮食总产是1978年的1.8倍,单产由1978年的173公斤/公顷增长到2007年的5981公斤/公顷;蔬菜、水果总产量分别达到8342.3万吨和1333.9万吨,已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位;肉类总产量618.7万吨,水产品总产量713.4万吨,均居全国第一位;农作物品种品质结构不断优化,优质专用小麦、玉米面积分别达到3000万亩和850万亩,优质化率分别达到70%和20.5%。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基地分别达到800万亩和620万亩。
  4. 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
  我省大力发展农田水利事业,改善了农田灌溉条件。2007年,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到483.7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比重达70.6%,其中节水灌溉面积达到202.0万公顷,大大缓解了旱涝灾害的困扰。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生产条件明显改善。2007年,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9917.8万千瓦,机耕作业面积763.5万公顷,机播面积578.4公顷,机收面积484.0万公顷。科技在农业生产中得到广泛应用。目前科技对我省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已达5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5个百分点。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快速发展。2007年,全省规模以上龙头企业达到6122家,过亿元的达1050家,过10亿元的达73家,过50亿元的达5家,超百亿元的达2家。在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也日趋活跃。2007年底,全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发展到25586个,数量居于全国首位,入社(会)农户达到349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16.6%。
  二、 我省农业的多功能性及其地域分异
  目前,我省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重要时期, 需统筹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拓展农业产业,升级农业结构,健全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农业各项非生产性功能的实现和农村的全面发展。
  (一)农产品供给功能
  农产品供给功能是指为全社会提供农产品,确保国家食物安全,输送工业所需的原材料与出口商品。农产品包括粮食、油料、棉花、畜产品、水产品、园艺产品等。目前我省已经形成了“四大粮食作物(小麦、玉米、地瓜、大豆)、四大经济作物(蔬菜、花生、棉花、水果)、两大优势产业(畜牧、水产)”的农业产业布局。
  根据供给优势指数法分析结果,我省小麦、玉米、棉花、花生、蔬菜、水果、畜产品和水产品供给优势指数均大于1.0,在全国具有明显优势。通过对县域资源禀赋、农产品供给规模与结构等指标的综合分析评价,农产品供给能力强的县(市、区)为23个,供给能力较强的县(市、区)为59个,供给能力较弱的县(市、区)为48个。供给能力一级区主要分布在鲁西北平原区及胶济平原区,农产品供给能力指数为0.9219。二级区主要分布在鲁西平原区及环渤海滨海平原区,供给能力指数为0.1253。三级区分布在鲁中南山地丘陵区及胶东半岛沿海,供给能力指数为-0.5958。
  (二)就业与生活保障功能
  就业与生活保障功能是指农业作为社会生产部门,能容纳劳动力就业和向农村人口提供生活保障的能力。农业的就业与生活保障能力大小,受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收入水平和结构、非农产业发展水平及城镇化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我省是人口大省,2007年末总人口为936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909万人,占总人口的63.1%;乡村人口数7045.28万人,其中乡村从业人员3857.9万人,占乡村人口数的54.8%;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4985.34,从第一产业获得的收入为2074.9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1.6%,显然,农业仍然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我省现有农村富余劳动力800万人。伴随着近年来城市化进程加快,每年新增城镇人口约140万人,劳动力转移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充分发挥农业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功能,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发挥比较优势、因地制宜,优化农业产业与产品结构,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积极培育农村新型经济组织,降低从事农业经营的风险,是拓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空间的有效途径。
  通过对农业承担的就业与生活保障的份额、水平等指标的综合分析,农业就业与生活保障能力最强的县(市、区)主要分布在鲁西、鲁北平原及鲁中南山地丘陵区,就业与生活保障能力压力最轻的县(市、区)主要分布在胶东半岛及城市郊区,介于二者之间主要分布在胶济平原区及东部沿海部分县(市、区)。
  (三)农业生态调节功能
  农业生态调节功能是指在农业多功能框架下的农业具有保护和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的总称。农业的生态功能源于农业的自然属性,保持土地在一定时间段内有植被覆盖,水田在一定时期的淹水状态,农田及相关的农业生产活动就具有相应的区域性生态调节功能。
  我省常年小麦播种面积稳定在350万公顷左右,水稻种植面积13万公顷,果园面积65万公顷,内陆养殖水面18万公顷。由于全省地貌类型、温湿状况、土地利用方式、农业耕作制度以及优势生态系统空间上的自然分异,形成以园地、高产粮田和水田为主的鲁东-鲁中南丘陵山区农业生态功能调节区,以粮田、棉田为主的鲁西-鲁北平原农业生态功能调节区和以粮田、湿地为主的鲁北滨海平原农业生态功能调节区。
  农业具有生态调节功能,但不恰当的农业发展方式,导致在不同区域发生水土流失、土壤次生盐渍化,化肥农药过量施用、生活废弃物和禽畜粪便排放导致的面源污染等环境问题,影响农业生态调节功能的正常发挥,对外部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不合理的农业生产方式,对外部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也截然不同,因此,科学的农业耕作方式,对维护农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至关重要。
  (四) 文化传承与休闲功能
  农业文化传承与休闲功能是指农业作为生物质产业部门,能传承农耕文化、保护文化多样性和为城市居民提供休闲服务。我省优越的地理环境,四通八达的道路交通,丰富的农业资源,浓厚的齐鲁文化底蕴,造就着我省农业不仅是一种生产方式,也是一种生活方式,是齐鲁文化形成和存续的基础,而农业的持续发展促进了多样性的文化得以传承和保护。目前我省农业已基本形成两条农业文化传承与休闲农业线和两条农业文化传承与休闲农业带。即:以黄河文明为依托,以水文化为主线,以黄河、平原农田为特色,融“水、田、花、草、滩”于一体的沿黄农业文化传承与休闲农业带;以海疆文化为主线,以渔业休闲和现代农业为特色,融“海、渔、山、滩、丘”于一体的沿海农业文化传承与休闲农业带;以都市文化为主线,以展示现代高科技农业和农村文明为特色,融“泉、园、洞、风筝、海”于一体特色济青高速公路两侧农业文化传承与休闲农业线;以古文化(大汶口、三孔、四孟、一湖、大运河等)为内涵,以名胜古迹为依托,融现代农业文明与古文明于一体的京福高速路山东段两侧农业文化传承与休闲农业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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