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监察厅关于核定2010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紧急通知
(鲁农发电〔2009〕81号)
各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我省分别自2004年和2006年起,全面开展了种粮农民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我省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机制已基本建立。为确保2010年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0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行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是国家为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小麦种植面积是实行对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的重要依据。做好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是保证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地兑现到农民手中的重要基础。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确保核定数据真实有效,切实维护种粮农民利益。
二、小麦种植面积核定的组织与实施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详细工作计划,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周密部署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分区域、分农户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面积核定的宣传发动工作。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印发明白纸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基层干部和广大种粮农民了解和掌握2010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政策、办法及责任。尤其要针对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的层次和环节,于2009年12月10日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截至日前集中宣传发动,让每一户种粮农民都了解和掌握自报告的内容、折实办法、自报告时间及其重要性,自报告出现漏报少报和虚报应承担的责任,确保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这一基础工作准确、有效。
(二)进一步明确乡(镇)、村民委员会的责任。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是这项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基层政府,肩负着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农民手中的直接责任,为第一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要在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组织协助监督下,做好本村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