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兴新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
(市政告字〔2009〕14号)
大兴新区综合改造是我市“十一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之一,启动实施该区域城中村改造工作,对于改善城市西北区域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当地群众生活质量,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确保拆迁工作顺利实施,按照《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拆迁范围:白家口村、丰禾村、郭家口村、红庙坡村、北关村、大白杨东村、大白杨西村等城中村所属集体土地,具体范围以规划定点图及测量成果表为准。拆迁安置工作分期实施。
二、大兴新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拆迁和安置工作在西安市大兴路地区城市综合改造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下,由莲湖区人民政府、未央区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实施。
三、拆迁安置工作要坚持依法拆迁、文明拆迁、公正拆迁。拆迁工作人员违反拆迁法规、政策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据相关法律及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和改善市民居住环境的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达成拆迁安置协议,搬离拆除现场。拆迁过程中,所有单位和个人停止房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