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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西安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的意见

  (七)加强与西安地区航天、航空、兵器、电子等国防科技工业部门的深度合作,创新军民合作共建机制,促进军用技术向民用领域的转移和扩散,激活国防科技创新资源,使国防科技资源成为基地建设发展的助推器。
  (八)扩大对外开放,加强招商引资,按照产业基地的规划布局,研究、策划、引进一批高技术产业化重大支撑项目,集中全市资源重点支持项目建设,力争在短时间内做大高技术产业规模,开创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新局面。
  (九)依据国家建设高技术产业基地的新思路新政策,以重点高技术产业专项为单位,加强项目策划和征集申报工作,打捆申报,成熟一批申报一批,促使新的一批国家和陕西省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落户西安,争取国家资金对基地建设的大力支持。
  (十)加强区域经济技术合作,扩展综合高技术产业基地的辐射范围。承接陕北资源,构建渭北先进制造和精细化工两大产业聚集区。充分发挥西安-杨凌生物资源,实现两地生物科技资源的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建设西安-杨凌生物产业基地。依托西安-宝鸡在钛材、钛合金和钛复合材料等领域资源优势和良好的合作基础,构建西安-宝鸡新材料产业基地。
  (十一)抓住国家发改委近年来在高技术领域加大国际合作的契机,加强对外技术合作,争取中德(中国-德国)高技术合作,中古(中国-古巴)生物技术合作、中印(中国-印度)软件产业合作及与其他国家的高技术产业合作能够在我市进行产业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试点,促进综合性高技术产业基地的国际化进程。
  (十二)加强高技术产业行政管理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综合基地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丰富的人力资源。制定人才培训计划,与高技术产业发达的国家、地区合作,采取多种形式培训高技术产业综合管理服务人员。依托高校与各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人才培养与培训平台,构建合理的技能型人才培养与供给结构,形成多层次的人才梯队。
  (十三)制定高技术产业人才引进政策,在引进人才落户、住房、子女就学等生活条件、工作条件以及待遇上给予切实优待,吸引国际、国内高层次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在西安创业、就业。
  (十四)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建设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资源共享机制。由政府引导,以企业为主体,开发建设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公用研发平台、公用信息平台、公用企业孵化平台、公用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开展专业化服务,形成共享机制,有效降低中小企业的创新成本,促进科技成果成熟度和转化率的提高。
  (十五)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和技术中心,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产品,鼓励企业申请专利保护,为产业技术进步提供支撑,有效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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