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
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2009〕44号)精神,为做好厅属单位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聘任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职数核定工作,切实加强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管理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意见的通知》(鲁人发[2007]28号)精神,各事业单位要认真对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结构情况进行统计,现有职数已达到省里制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原则上不再增设职数。
各事业单位组织申报推荐时,要认真研究该系列(专业)专业技术岗位需求情况,结合岗位设置情况组织申报。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已超过按实施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应设置的相应岗位位数15%的,要从严掌握,一般不再推荐申报。
二、申报、呈报的程序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2、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
3、单位公开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评议推荐结果;
4、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
5、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6、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将填好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在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单位要在该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推荐意见"栏中填写推荐意见。并由申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后方可推荐上报;
7、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
8、报本单位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按规定时限报送相应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三、应呈报的有关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A4纸型,原件,须使用省人事厅统一规范的印刷表格,不得使用单页自行装订的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