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具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企业,每新派出1人,奖励200元人民币,派出超过500人次以上的,每人奖励300元人民币。各外派劳务基地凡当年组织并向国(境)外派出劳务人员超过200人以上的给予适当奖励。对外经企业走出去积极开拓国际承包工程及劳务市场,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经市外经贸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后,按照《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给予相应补助。
14.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承揽项目(含境外加工贸易),对在境外投资开办生产性企业,且在境外投资50万美元以上带动本地原材料、设备出口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鼓励企业在境外投资兴办国家鼓励的资源类、能源类开发企业,对投资额较大的给予重奖。
15.积极申报国际无偿援助项目。凡列入国家无偿援助计划的项目,资金到位,且项目按计划实施完成后,对成绩突出的市级和区县主管部门给予奖励,单项奖励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16.加大软件服务外包产业扶持力度。制定《西安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若干措施》,进一步鼓励软件服务外包产业离岸外包业务发展,突出重点,支持软件服务外包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全市服务外包产业整体加速发展。
17.给予困难企业土地使用税适当减免照顾。对缴纳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鼓励发展产业项目纳税人,可报地税机关审批后给予减免照顾。
(三)土地使用支持政策
1.优先调剂安排用地指标。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和供地政策的本市鼓励发展的产业项目用地,在每年9月份各区县和“四区两基地”、国际港务区将项目摸底筛选后,报市发改委、市重点办、市国土局备案,列入下年度市重点项目,优先列入全市和开发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筹安排用地指标。对企业办理项目用地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缩短上报征地审批时间。
2.扶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对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的用地指标进行单列,按国家现行供地政策的有关规定依法供地。
(四)优化海关、检验检疫监管与服务
1.实行“全天候、无假日”值班和24小时预约通关制度,实施“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监管模式,建立和推广风险式审单作业,实施口岸与海关特殊监管区之间“一次申报,一次查验”快速直通模式,全面推广预审价、预归类、网上支付、网上担保制度。
2.对有特殊需求的企业及进出口货物提供个性化的通关便利措施,减少企业通关时间和成本。对AA类企业给予免担保通关待遇,优先办理货物申报、查验和放行等通关手续。
3.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行24小时预约验放和检验检疫,从2009年1月1日起,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取消部分初级纺织品、矿产品、石材、工业原料等400种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的决定,继续执行对出口农产品减免收费政策,对出口纺织服装产品检验费降低30%;扩大符合条件的进出口企业享受绿色通道和直通放行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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