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对各类园区的扶持和业务指导。编制《西安市招商引资产业布局导向目录》,进一步明确“四区两基地”、国际港务区和出口加工区及区县工业园区的投资重点、功能和产业布局,形成特色产业招商新格局。指导和帮助园区积极尝试专业招商、委托招商、网上招商、文化招商、旅游招商等新方式。
(五)积极承接产业转移。通过整合我市已有开发区的产业聚集优势,引导产业链整体转移,并吸引上下游产业入驻,以加速形成产业集群效应,把西安的优势产业进一步做强。对以产业链形式转移的,给予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扶持。
(六)建立科学合理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区县各级领导重大项目联系制度、与投资商对话制度等。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评估机制、流转机制和监督落实机制。
(七)进一步搭建国际化招商引资平台。加大我市驻日本、香港等代表机构招商中介工作力度,同时,在北美、欧盟、新加坡、日韩和港澳台地区建立中介和代理招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台办、侨办、贸促会、我市驻外地办事处、民间商会等机构的作用,拓宽招商信息渠道;切实办好西洽会、欧亚经济论坛、西部文博会,逐步形成区域性对外招商新优势;以筹办通信产业论坛、通航大会等专业性会议为契机,打造中国通信产业、航空产业自主创新基地;引进全球业界知名大会,举办中国国际服务外包大会,打造有影响力的全球服务外包招商引资平台。
(八)积极探索引进总部经济。充分发挥我市各开发区的载体作用,聚集国内外著名企业、中介服务等总部机构,建立中央商务区,打造现代服务平台。吸引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运营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智能型总部。
(九)大力发展商品贸易。以我市五大主导产业为基础,积极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力争引进、培育一批出口超亿美元的龙头企业,对年出口额超亿美元的企业进行重点跟踪和服务并加大奖励力度。
(十)积极培育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重点扶持骨干商品出口,培育和开发名牌产品出口,形成在国际市场有竞争力的出口商品。
(十一)按照重点突破、多元发展、全方位开拓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出口市场布局。巩固欧美、亚洲已有市场,积极开拓中亚、非洲、南美、中东、东欧等新兴市场。
(十二)大力发展内陆型加工贸易。鼓励企业进驻西安出口加工区,选择有条件的开发区和产业基地建立加工贸易产业园,实现产业园区建设和加工贸易同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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