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落实政策,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落实中、省、市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建立健全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安排农村公共事业,改善农业发展环境。加快形成城乡规划统筹、产业互动、功能互补、资源互通的城乡发展新格局。落实各项补贴政策,确保及时足额到户,进一步加大农民减负工作的检查监督力度,落实多予少取政策,及时处理增加农民负担案件,严防截留财政补贴事件的发生。
(三)强化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农民增收目标实现
12.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力度。严格落实各级财政进一步增加农业投入的政策规定,进一步调整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建立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市及区县财政要大幅度增加对“三农”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土地出让收入重点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业补贴机制,认真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现有的各项补贴政策,积极扩大补助范围,增加补贴品种,实行“一折通”。创新财政支农机制,采取补助、贴息、奖励等多种形式扶持农业生产。按照结构调整方向和规划目标,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捆绑使用、集中投入,重点用于建立健全种养业良种繁育体系、动植物保护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科技创新与应用体系等支撑保护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3.加大对农村的金融支持。加快建立农村现代金融制度,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拓宽融资渠道,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改善农村信贷服务,制定扶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优惠政策,切实解决农村发展资金短缺、农民贷款难、乡镇企业贷款难问题。简化程序,加大小额信贷投入力度。积极开展大宗农产品政策性保险试点。推进“普通农民创家业、能人创产业、乡村干部带头创事业”的农民创业活动,出台支持农民创业的扶持意见,对农民创业活动提供贷款补贴和贷款担保,对农村种、养、加专业户优先提供小额贷款,对领办和创办农业科技示范园、中小企业的农民给予项目和资金扶持。设立农民低息贷款项目。做好农民创业致富项目的推进,对有特色、有优势的创业项目进行产业孵化,提高创业成功率。
14.吸引社会投入。研究制定都市型现代农业投资项目指南,明确支持领域、重点、方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农业领域。创新农业发展模式,通过涉农项目导向性资金,带动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和外资参与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业招商引资活动,研究制定农业投资优惠政策,包装一批档次高、发展潜力大的农业项目,吸引外部资金参与我市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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