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十一)加强产业与教育对接。鼓励西安地区高等院校设置适合软件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与专业,扩大规模,提高层次,培养高素质的软件和服务外包应用型人才。建设人才培养教育基地,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将西安软件服务外包学院建设成为一所具有相当规模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专业院校,为我市及区域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积极支持高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软件和服务外包的学历教育与职业技术培训。对年培训规模1000人以上和办学质量达到一定要求的,经考核认定授予“西安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称号。示范园区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鼓励区内企业、培训机构与高校联合建立大学生实训基地,推进“订单式”培养。吸引、鼓励国内外知名培训机构和大型企业在我市开展软件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重点培养研发、管理、市场开拓领域的中高级人才。
(十二)支持企业培养高端人才。鼓励我市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派遣员工到境外进行定制培训。对在境外工作或学习满60天以上的,由示范园区给予往返机票补贴;对赴境外进行三个月以上定制培训经考试合格并被企业连续聘用两年以上的高端人才,由市财政专项资金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资助,每人最高不超过5万元(每户企业每年最多不超过10人)。
(十三)实施人才补贴机制。鼓励企业引进中高级人才。对示范园区内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高端人才年薪(工资性收入)达到7万元以上的,按照其应缴且已缴的个人所得税额,每年由园区所在开发区(基地)以及相关区财政按市、区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纳税人,期限为5年。市财政通过专项资金对园区所在开发区(基地)以及相关区进行补助。对本意见实施后企业从国外和外地聘请首次来我市工作的高级技术和管理人员(年薪25万元以上,在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3万元。补贴资金由企业注册经营纳税地的示范园区所在开发区(基地)以及相关区财政统一安排。
(十四)推进人才就业和创业。鼓励和引导应届毕业生在本地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就业。对我市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推荐企业申报国家支持;对我市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推荐培训机构申报国家支持。对未获得国家支持的企业,参照国家标准由市财政专项资金给予补贴。对经培训后在示范园区的企业就业,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大学生,由示范园区给予学生本人不超过培训费用15%的资助;对在示范园区以外的企业就业的大学生,由市财政专项资金给予资助,并由培训机构返还学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