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加强秋粮收购价格监管的通知
(苏价农[2009]351号)
各市及常熟市物价局:
今年我省秋粮收购工作已经启动,为认真做好秋粮收购价格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职能,强化服务意识。秋粮收购价格关系市场粮价稳定,直接影响农民增收。因此,各级价格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落实相应措施,主动服务售粮农民,服务收购企业,加强对秋粮市场价格的监管,保持市场粮价合理水平,切实维护种粮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二、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各地价格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农户、深入收购现场,了解秋粮生产情况,掌握收购价格动态。今年国家虽然大幅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格,但我省实际收购价可能会高于最低收购价。各地要运用价格杠杆,鼓励农民多卖粮、卖好粮;支持企业实行优质优价、坚持按质论价;把握价格因素对种粮农民收益的影响。
三、关注粮食市场供求状况,科学分析价格走势。当前,既要看到粮食连年丰收,粮源增多的大好形势,又要看到国内产需仍存在一定缺口,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是我国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各地要对明年的市场粮价作一次预测分析,并强化信息发布工作,增加农民获取粮价信息渠道,扩大农民知情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引导粮食收储、加工企业和农民对市场粮价保持合理的心理预期。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秋粮收购秩序。各级价格部门要派员深入秋粮收购第一线,检查指导秋粮收购价格工作。督促企业在收购现场列样展示,明码标价,提高价格政策的透明度。在保证收购质量的同时,对扣水扣杂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均应在收购库点醒目位置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压级压价、克斤扣两、打白条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种粮农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