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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广州市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广州市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穗村发〔2009〕1号)


市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级市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和省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村发〔2006〕3号)精神,经报市委副书记、市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桂芳等市领导同意,决定从2009年起建立广州市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点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挂钩联系制度

  各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原则上都要挂钩联系1条行政村作为联系点。各挂钩联系单位要落实领导责任制,对联系点(村)开展村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每年原则上不少于2次到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动态情况,并将每次开展挂钩联系工作的情况及时报送市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作用,普遍指导、参与联系点村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努力把联系点培育成示范点,同时,要建立示范点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制度,年终市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召开专题会议,综合开展挂钩联系工作情况,分析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总结推广经验与示范典型。

  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五个一”活动

  在开展挂钩联系工作期间,挂钩联系单位要认真开展好“五个一”的活动,即:一是参加一次联系点(村)决定重大事项的村民代表会议或村“两委”联席会议;二是参加一次由镇(街)组织的民主评议村干部活动;三是检查一次联系点(村)的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村财务账目工作和村务公开工作;四是有条件的单位要帮助联系点(村)解决一项实际问题或解决一项村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五是每年年终对开展挂点联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总结。通过扎实开展“五个一”的联系活动,努力把联系点(村)建设成示范点,以点带面促进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上下联动,确保挂点联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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