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联络协调、应急处置机制。
4 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要快速、准确、详实。Ⅲ级及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受灾地区市州政府要在接到受灾情况报告后3小时内将初步灾情上报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本行业受灾情况,在3小时内报送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继续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4.2先期处置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受灾地区政府、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采取应急措施,开展抗灾救灾行动。重点做好电力、通信、市政等基础设施维护和抢修,加强对地质灾害点、易损工程的巡查,保障交通畅通安全和市场供应,加强农牧业减灾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4.3分级响应
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要根据灾害等级作出应急响应。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达到Ⅳ级标准时,受灾地区县市区政府立即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市州政府报告;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达到Ⅲ级标准时,市州政府立即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达到Ⅱ级和Ⅰ级标准时,由省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向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报告。
4.4指挥协调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经省政府或省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启动应急响应。
4.4.1气象信息监测
气象部门要继续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动向,增加观测次数,提高分析预报和预警预报频次,及时向省应急指挥部和有关成员单位报告和通报监测预报信息。
4.4.2交通运输畅通
交通部门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对因遭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断的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进行应急抢通和养护管理,保障交通畅通。建设部门要指导城市政府组织开展城市道路除雪除冰行动,保障城市主要道路的通行。公安高速交警部门要与交通、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气象等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高速公路人员和物资运输的正常进行。铁路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清除行车主要设备积雪积冰,加强设施维护,组织调集运力,保障人员和物资运输的正常进行。民航、机场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清除机场跑道和停机坪积雪,确保进出港航班正常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