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编制依据
依据《
突发事件应对法》、《
气象法》、《
甘肃省气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甘
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重大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全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强化基层,提高能力;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省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成立省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省长任总指挥,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省气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省气象局、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环保厅、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粮食局、省旅游局、兰州铁路局、民航甘肃监管局、甘肃保监局、省军区、武警甘肃省总队、省电力公司、甘肃机场集团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相关单位。
省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全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御和应对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的灾害防御和应对工作。
各市州政府相应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本地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对工作。
2.2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省气象局局长兼任。当发生Ⅰ级(特别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省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原则上设置在省政府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部各成员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协调和指挥处置工作。当发生Ⅱ级(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省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设置在省气象局,由其协调省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和处置工作。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传达省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收集、汇总、上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重要情况和提出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完成省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