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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试行办法》的通知[失效]

  注:表格“申请内容”栏中的Ⅰ类是指:特级、一级护理对象;Ⅱ类是指二级护理对象;Ⅲ类是指三级或其他一般护理对象。

  附件2:广州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自查报告

基 本 情 况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联 系 人

 

福利机构字号

 

登记字号

 

核定床位数

 

入住老人数

 

自 查 情 况

自查时间

 

自查方式

 

参与人数

 

参与比例

 

1、是否存在虚假广告宣传

 

 

备注

 

2、是否按照协议提供服务

 

 

备注

 

3、是否侵害老人合法权益

 

 

备注

 

4、老人对机构的综合评价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5、其他事项

 

 

 

 

 

 

1、

2、

3、

4、

自查结论

非常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满意率

 

调查员签名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被调查人签名

 

 

 

 

 

 

 

 

 

 

 

 

 

 

 

 

 

 

 

 

 

 

 

 

 

 

 

 

 

 

 

 

本机构承诺以上数据资料属实,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经办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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