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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丰台区樊羊路部分路段施工期间禁止超高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丰台区樊羊路部分路段施工期间禁止超高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二〇〇九年第85号)


  经有关部门批准,丰台区樊羊路将进行铁路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11月2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樊羊路由丰葆路至宏盛路禁止高度超过2.5米的机动车通行。高度超过2.5米的机动车可绕行郭公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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