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暨哈尔滨市农业委员会推行“八项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做好市直机关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暨推行八项制度各项工作,现将哈尔滨市农业委员会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暨推行“八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哈尔滨市农业委员会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暨推行“八项制度”工作方案
根据(市哈办发[2009]6号)和(市直工发[2009]1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抓好我委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无偿代办制、一次性告知制和“AB”角制等“八项制度”工作,重点解决办事难、效率低的问题,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农委的中心工作,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2009年项目建设年营造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为促进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我委2009年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按照《哈尔滨市推行“八项制度”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整顿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年活动和在全市开展以“讲党性、树新风、优环境、促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入推进“八项制度”的落实,通过受理投诉、举报和加强日常考核及明察暗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办事难、效率低的问题,加强机关和事业单位作风建设,为“六个一百项”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下大力气营造优良的服务环境,切实解决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群众和基层反映突出的问题,为“项目建设年”提供优质服务。
三、考核内容
按照市改善办推行“八项制度”考核办法的要求,考核主要内容如下:
(一)落实“八项制度”工作,各处(室)、单位部署、检查、考核、总结情况。
(二)结合本处(室)、单位职能,对“八项制度”进行细化,使各项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