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泰和绿洲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利用葡萄牙政府贷款引进辣椒生产线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外资[2009]1627号)
渭南市发展改革委:
渭发改字〔2009〕277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审批陕西泰和绿洲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利用葡萄牙政府贷款引进辣椒生产线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陕西泰和绿洲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利用葡萄牙政府贷款238万欧元(约合2380万元人民币,人民币兑欧元汇率按1:10计算),用于引进辣椒生产线。项目总投资4917.67万元,外国政府贷款以外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
二、本批复及项目外债有效期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复核确认书出具之日起24个月,过期自动失效。所借国外贷款由陕西泰和绿洲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偿还,陕西省财政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