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8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开发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按照规定,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已经开始。根据了解的情况,各地、各单位考核工作进展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为切实把今年的考核工作做实做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考核工作的思想认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是进一步规范人员聘用制度,正确评价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激励工作人员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年度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搞好这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树立并坚持正确的干部考核导向,使考核结果能够比较客观地反映工作人员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逐步克服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和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二、要认真执行哈人发[2006]62号文件
哈人发[2006]62号(《哈尔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内容、标准、方法等作出了明确具体规定。对此,我市多数事业单位执行得较好,但也确有一些单位执行不够好,如年度考核不够严格,考核等次结构不合理,考核结果兑现不够等,使考核工作未能达到应有目的,甚至流于形式。在今年的年度考核中,要切实注意解决好这些问题,认真按规定执行和操作。同时,要注意在大的原则规定下,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只要有利于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可以大胆尝试,大胆实践。
三、要按时完成考核任务
2008年事业单位受聘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至2009年2月15前结束。各地区、各部门要组织所属事业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任务。没有特殊情况的不许拖延,更不许不了了之,市人事局将在适当时候进行抽查。考核结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对考核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2009年2月底前报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处。市直各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除上报考核工作总结外,还要将《事业单位受聘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登记表》、《事业单位受聘人员立功人员名册》报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