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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近期中专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近期中专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
(京教体美[2009]39号)


各中专学校:
  本市启动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以来,全市教育系统高度重视,从维护首都社会稳定和广大师生根本利益的大局出发,不断强化防控措施,努力遏制疫情蔓延,确保了国庆庆典训练表演任务的圆满完成,保证了基本的教育教学秩序,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全市实现削峰延时的战略目标做出了贡献。
  目前,本市甲型H1N1流感疫情已与季节性流感流行交织在一起,甲型H1N1流感病例数会继续大幅度增加,并呈现持续、高发态势。发病年龄以30岁以下青少年为主,全国累计报告聚集性疫情中,90%以上发生在学校,出现一定规模甲型H1N1流感流行不可避免,学校防控工作至关重要。
  鉴于目前本市流感防控形势严峻,经市教委、市卫生局研究,市政府批准,决定对近期我市中专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三个”不变
  (一)坚持“全面预防、有效控制”和“想到最困难、做到最圆满”工作要求不变。继续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防控原则,最大限度控制疫情在学校的群体性暴发蔓延,切实保护学生的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社会秩序的冲击,为首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坚持落实“四方”责任和防控重心下移、区县属地管理的工作策略不变。继续强化并落实属地、行业、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属地的统一管理和督导检查。
  (三)坚持抓好学校、学生和重点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不变。继续落实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在医院、单位、学校和家长形成甲型H1N1流感社区防控与监测网络。健全医院与学校、学校与家庭疫情信息的沟通交流工作。
  二、完善师生的体温监控制度
  根据市卫生部门对甲型H1N1流感病例监管模式的调整,今后不再对甲型H1N1流感个体病例开展流行病医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的追踪与隔离措施。但为预防学校聚集性疫情的出现,必须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制度,强化每日对所有师生进行体温监测的措施。
  (一)寄宿学生,要以学生宿舍为单位,由专人负责每天进行体温测试,并做好记录。对体温达到37.5℃及以上或出现流感样症状的学生,应视病情及时安排其就医治疗和休息,对确有必要的,要实施隔离。北京生源学生可以安排回家休息或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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