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医疗卫生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的实施意见
(京卫科教字[2009]79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将医疗卫生人员传染病培训工作制度化,建立长效培训机制,现就加强我市医务人员传染病培训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医疗卫生人员传染病防治能力为核心,为实现我市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的总体目标,创建与首都性质和功能定位相适应的传染病防控体系提供人才保障,提高首都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二、培训原则
培训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逐级负责;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坚持以提高传染病识别能力、报告能力、现场处置能力和救治能力为重点,长期培训与强化培训相结合,将医务人员传染病的培训工作作为我市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
三、培训目标
按照医务人员不同岗位要求,经过培训要求达到以下目标:
(一) 区县卫生局管理人员
重点掌握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职责、疫情报告程序、应急预案响应程序,提高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医疗卫生单位的各级管理人员
重点掌握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管理人员职责、疫情报告程序、病人转诊与转运程序及流行病学知识,提高本单位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管理能力。
(三)医疗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
重点掌握传染病的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治疗原则、疫情报告程序、病人转诊与转运程序、流行病学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传染病的识别能力、医疗救治水平,减少疾病传播,降低病死率。
(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人员
重点掌握重点传染病的识别与处理、基本诊疗规范、预防控制原则与基本技能、传染病的初筛和病人(疑似病人)的转运规范、疫情报告程序、公众预防指导原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五)各级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