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京艾委[2009]6号)
各区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09年12月1日是第22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世界艾滋病日的宣传主题仍然是“遏制艾滋,履行承诺”,副标题是“权益,责任,落实”。为了做好宣传工作,进一步落实《
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促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扩大艾滋病预防、治疗、关怀和支持的覆盖面,倡导全社会积极行动,消除歧视,关心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我办决定围绕今年的宣传主题,将11月10日至12月10日定为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月,并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宣传培训,大力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倡导以人为本,科学防治,推动艾滋病防治措施全面、深入落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区县、各部门要从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充分认识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全面、深入落实《
艾滋病防治条例》和《行动计划》提出的各项措施,在具体工作中要把艾滋病防治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做好做实。
二、明确责任,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活动
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宣传主题,将向领导干部宣讲艾滋病防治政策作为今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内容包括艾滋病防治知识及相关政策法规以及艾滋病防治形势的严峻性。要了解新换届区县政府和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培训情况,进一步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对艾滋病疫情的严重性、危重性和对防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与长期性的认识,明确各级行政机构的责任,提高党政领导的艾滋病防治政策水平,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减少社会歧视,动员领导干部积极参与艾滋病人关爱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