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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负责高危待孕妇女的健康教育及结果评价,并向高危待孕妇女免费发放叶酸。对领取叶酸的妇女按照要求进行登记。
  (3)高危待孕妇女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每人每天4毫克剂量发放叶酸,每次发放2个月的剂量。
  (4)对高危待孕妇女的服药情况每2周要进行追访。
  (5)叶酸发放量为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如果发放叶酸6个月待孕妇女仍没有怀孕,将停止叶酸的发放工作,嘱其自行购买继续增补叶酸。
  (三)目标人群的追访
  1、每季度了解正常待孕人群服用叶酸情况,并做相应登记。待孕妇女服药6个月若一直联系不上,应至少1次登门追访无果后,才能将该例待孕妇女列为失访人群,并在登记本上注明失访原因。
  2、每月了解高危待孕人群服用叶酸情况,作相应登记。高危待孕妇女服药6个月若一直联系不上,至少2次登门追访无果后,才能将该例高危待孕妇女列为失访人群,并在登记本上注明失访原因。
  3、定期了解目标人群的受孕情况,将受孕情况进行登记。
  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受孕的目标人群继续进行孕产期的管理,并详细记录孕期情况及分娩结局。
  5、北京妇幼保健院将定期反馈全市上报的出生缺陷儿登记信息,项目各区县妇幼保健院应将信息及时反馈给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进行妊娠结局的追访工作。
  各区县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应根据追访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安排追访人员,切实落实追访工作。
  (四)叶酸的分发、管理及保存
  1、北京市卫生局根据各项目区县卫生或人口计生部门上报的待孕妇女的数量进行叶酸的分发,每次分发的数量为年度的用药数量。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在领取叶酸时应进行相应的登记。
  2、项目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将领取的叶酸按照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待孕妇女数量进行分发,分发数量及流程由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自行设定。各级叶酸发放单位在进行叶酸发放时应做好相应的登记。
  3、各级叶酸发放单位应妥善保管存放叶酸。在叶酸分发、管理及保存过程中,各级人员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执行。要确保科学规范发放,严禁发放过期叶酸,严禁在发放过程中收取费用、搭车售药等行为。
  (五)信息登记、管理及上报
  1、各级项目执行单位应做好原始登记,包括待孕妇女名单及服药追访记录、高危待孕妇女登记名单及服药追访记录、叶酸领取发放登记、孕产妇管理登记、培训记录、健康教育材料发放记录等。
  2、各级项目执行单位应保存原始登记及待孕妇女的健康教育效果评价问卷以备检查。
  3、发放叶酸的单位应填报《待孕妇女叶酸发放及服用情况报表》每月10号前将报表汇总后分别上报区县妇幼保健院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指导)中心;区县妇幼保健院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指导)中心汇总数据后于每季度第一个月25号前将报表报北京妇幼保健院。北京妇幼保健院将汇总数据报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并按照卫生部的要求上报相关数据。
  (六)质量控制
  1、项目的质量控制工作应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北京妇幼保健院及各区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质量控制具体工作的实施,各区县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指导)中心参与完成本辖区质量控制工作。
  2、参加项目的人员须接受统一的培训,包括技术培训及管理培训,规范实施项目。
  3、采取三级质量控制检查,各项目单位每季度自查,市区两级质控每半年一次。市区两级质量控制需要撰写质量控制报告,质量控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质控人员及安排、质控的方法与途径、质控的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及建议等。
  4、北京妇幼保健院定期召开质量控制会议,以便及时交流经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5、质量评价指标:
  (1)各类登记、报表填写完整率及正确率达到95%。
  (2)本年度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60-90%。
  (3)本年度叶酸服用率达到60-90%。
  (4)本年度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30-70%。
  (5)发放叶酸的正常待孕妇女的追访率达到85%。
  (6)发放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的追访率达到90%。
  (7)报表迟报率≤1%。
  (8)目标人群发放叶酸受孕后的孕产期管理及追访率达到90%。
  6、质量控制内容及方法:
  (1)各项目区县均应按照本地区具体情况制定项目实施细则,以确保项目顺利的实施。
  (2)各项目区县应有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3)区级质控每半年抽查2-3乡镇卫生院,每个乡镇抽查3-4个村。市级质控每半年抽查5-7个区县,每个区县抽查2个乡镇卫生院,每个乡镇抽查2个村。
  (4)原始资料应按照填表说明进行登记、记录,字迹清晰,归档管理,并留底备查。
  (5)核实上报数据与原始登记本数据是否吻合,查阅健康教育结果评估问卷,核实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
  (6)按照提供待孕妇女名单抽取3-5人进行入户调查,核查待孕妇女知识了解情况、叶酸发放情况、叶酸服用情况是否与上报情况相符。
  (7)核实失访人员的失访原因。
  (8)查阅药品领取、发放登记及待孕妇女名单及服药追访记录,核查药品发放数量是否与上报数量一致。
  (9)查阅培训记录,核实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培训。
  五、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减少出生缺陷,预防神经管畸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市区两级应成立项目工作小组及办公室,落实项目资金,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指导监督、绩效评估、登记统计分析等工作。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管理监督
  各级卫生、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应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根据项目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项目进度,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估工作。

  附件:1.北京市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2.相关登记表统计表

  附件1:
北京市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北京市卫生局主管局长
  副组长: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副主任
  成 员:
  北京市卫生局妇幼处处长
  北京市卫生局财务处处长
  北京市人口计生委科技处处长
  北京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卫生局妇幼处

  附件2:
  相关登记表统计表

  表1:       
  北京市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药品发放登记表(1)

区县/单位名称

待孕妇女人数

需要药品数量(盒)

领取药品数量(盒)

药品批号

领取日期

领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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