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对象
2006年以来编辑出版的省内各高等学校校报。
(二)评估内容
评估工作主要检查办报方针和宗旨、社会效益、内部管理和办报条件。评估结果将作为衡量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并成为指导和推动高校校报工作进一步发展的重要举措。
(三)评估过程及工作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我省高校评估工作将于2009年9月-12月进行。具体分为自评阶段、互评阶段、抽查复评阶段和总结表彰阶段。
1. 2009年9月为自评阶段,各高校校报的自评工作要在各高校党委领导下,由各高校党委宣传部、校报编辑部组织进行。自评工作要严格按照《陕西高校校报质量考评表》(此表请在陕西大学生在线网站下载)的要求,认真完成自我检查、自我评估。认真总结本校提高校报质量和水平、加强校报管理、改善办报条件、提高办报效益的经验。同时还要充分依靠师生和广大读者的智慧与力量,拓展群众办报、群众评估之路,准确反映校报的质量水平和工作现状。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撰写自评报告,提出改进措施。
2. 校报互评工作将在2009年10月中旬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互评期间,将通过各高校校报集中展示、各高校校报互相打分、专家组复评等环节,初步确定本省“优秀、良好、达标、尚需改进”校报名单。申请参加全省“优秀”等级校报评选的高校还需增加公开汇报和答辩环节。
为做好互评工作,请各学校于10月10日前向陕西省高校校报研究会(西安市雁塔路13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报编辑部李友海老师收,邮编:710055,电话:029--82202902)报送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本校校报的总体情况,(2)按照本校校报情况填写的《陕西高校校报质量考评表》,(3)2006至2008年度本报参加“陕西高校新闻奖”、“陕西新闻奖”获奖情况,2006至2007年度本报参加“中国高校校报好新闻奖”获奖情况),2006-2008校报合订本以及有关校报的规章制度各一式两份。
3. 抽查复评阶段将于2009年11月进行,在抽查复评阶段,省高校校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评估专家组,在各校自评、互评的基础上,通过随机抽查、上门检查等方式进行复评,对各校校报最终做出“优秀”、“良好”、“达标”、“尚需改进”的评定意见。
4. 2009年12月召开评估工作总结会议,对我省高校校报评估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全省优秀校报、优秀校报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对优秀校报的办报经验与做法进行推广。对需要改进的校报要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省高校校报研究会的指导下,切实加强整改,争取早日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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