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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
(甬政发[2009]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城乡建设、增加劳动就业、带动关联产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建筑业发展,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拓市场促调整保增长工作要求,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培育建筑强省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5〕67号)、《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走出去”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发展目标,充分发挥建筑业的支柱产业作用

  (一)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巨大机遇,以市场为导向,以推进转型升级为主线,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调整产业结构,增强企业实力,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市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从建筑大市到建筑强市的转变。

  (二)发展目标。经过5到10年的努力,全市建筑业规模进一步壮大,产业结构更加合理,科技进步明显提高,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打响“宁波建筑”品牌。到2015年,建筑业产值达到250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达到500亿元,创利税150亿元;形成一批具有特级资质、建筑施工产值超百亿的大型建筑业企业;全市新增境外承包工程企业20家,市外建筑业产值占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5%。

  二、推动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竞争力

  (三)完善建筑业现代产业体系。积极培育以总承包为龙头、专业承包为依托、劳务分包为基础的承包商体系,培育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组成的工程咨询服务体系,形成大中小企业、综合型和专业型企业相互依存、协调发展的建筑业产业体系。打破行业界限,鼓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向交通、电力、水利、铁路等国家重点投资方向和专业领域拓展,企业申报资质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应予以积极支持。在我市具备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中率先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等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鼓励企业向具有设计、采购、施工综合功能的工程公司和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方向发展。鼓励企业多元化经营,向房地产、建材、装备制造、维护服务等上下游产业链延伸,以扩大企业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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