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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陕教师〔2009〕51号)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特别是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认真实施科教兴陕和人才强省战略,不断更新观念,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涌现出一大批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他们对我省教师教育事业做出的突出贡献,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与工作热情,进一步推进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陕教师[2009]12号),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授予西安市教育局、陕西教育学院等14个单位“陕西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咸阳市教育局王锁院、陕西省小学教师培训中心杨孝龙等20位同志“陕西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省教育厅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努力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希望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榜样,以“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尤其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教师教育工作,努力开创我省教师教育工作新局面,推动我省基础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联系人:张宏民   电话:029-87323547

陕西省教育厅
二○○九年九月二日

  附件:
  陕西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陕西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集体(14个)
  西安市教育局
  宝鸡市教育局
  咸阳市教育局
  渭南市教育局
  铜川市教育局
  延安市教育局
  汉中市教育局
  商洛市教育局
  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
  榆林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陕西教育学院
  陕西省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安康市汉滨区教师进修学校
  杨凌区职业技术学校

  二、陕西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个人(20位)
  王锁院(咸阳市教育局)
  周春荣(商洛市教育局)
  刘书印(咸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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