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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广泛开展预防甲型H1N1流感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广泛开展预防甲型H1N1流感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陕教体[2009]29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各中等专业学校,石油普教移交中心:

  近期,我省部分市区和学校相继发生几起甲型H1N1流感病例,开学后防控甲型流感形势非常严峻。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陕教明电[2009]9号)精神,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有效防控甲型H1N1流感在学校传播,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中小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广泛开展预防甲型H1N1流感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指导辖区内学校全面安排部署防控工作,切实落实甲型H1N1流感各项防控措施,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甲型H1N1流感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要让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对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控制和治疗。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尽快建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将防控工作落实到学校具体部门,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要进一步加大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控、可治的宣传力度,把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作为当前一个时期学校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形象生动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科学防控知识。学校要把甲型H1N1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作为学生健康教育课程的重要内容,对学生进行预防知识教育,要积极引导学生尽量避免到校外人群聚集性场所,注意日常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以促进学校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三、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不留死角。防控甲型H1N1流感要逐班逐人进行宣传和教育,尽量减少因缺乏疾病防控知识而导致疾病扩散的发生。通过宣传教育活动,不仅要使广大师生了解有关甲型H1N1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增强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而且要通过亲子互动等形式让家长及亲友也了解甲型H1N1流感方面的知识,掌握科学的应对措施,并能积极协助学校和当地医疗部门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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