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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陕西省普通高等院校体育教师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六、竞赛日程

时   间

竞赛安排

11月9日

上午

8:00-9:00

9:30-11:30

1.开幕式

2.体育综合理论考试

下午

2:00-5:30

术科项目考试

11月10日

上午

8:00-11:30

计算机操作考试

下午

2:00-3:30

4:00-5:00

1.术科项目考试

2.颁奖闭幕式



  七、参赛资格
  凡参赛选手必须是参赛学校正式在职、在编的体育教师。
  八、评分标准
  1.素质测试成绩占60%(五项各占12%),评分办法采用《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评分表中的大学组评分标准;
  2.体育综合理论知识成绩占20%;
  3.电脑基本知识成绩占20%(office占10%,网络基本知识占10%)。计算机考试全部采用机考。
  九、奖励办法
  1.本科院校组:个人项目各年龄组按成绩录取,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男、女混合录取),颁发获奖证书;团体录取前8名,颁发奖牌。团体名次按各单位参赛选手总分之和记取,如团体总分相等,则以该单位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凡报名不满6人(每个年龄组各3个)的单位不计团体名次,只计个人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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