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同政办发[2009]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企事业单位,驻同中央及省属企业:
《大同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大同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2009年2月17日全省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强化全市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爆炸事故案件的发生,确保全市经济建设稳步发展、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根据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严打、严管与严防相结合,深入检查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存在的漏洞,重点整顿一些地方爆炸物品管理不严、非法制贩等严重问题,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爆炸物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推进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通过专项整治,实现打击有力、收缴彻底、防控落实、管理到位、机制健全的工作目标,促进全市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组(以下简称市民爆物品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和民爆物品专项整治市、县区联合检查工作组(以下简称民爆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工作组);
(一)市民爆物品专项整治领导组
市民爆物品专项整治领导组主要负责制订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市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领导组每季度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各县区民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
郝月生 副市长
副组长:
李如林 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魏兴平 市综治办副主任
张荣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各县区政府分管公安工作的领导、综治办主任、公安局局长,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危险物品管理处、刑侦支队、经文保支队、治安支队、矿山秩序整顿支队、特警支队、巡警支队、督察支队、宣传处的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