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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铜公路未央收费站迁址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铜公路未央收费站迁址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陕政函〔2009〕177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西铜公路未央收费站迁址的请示》(陕交字〔2009〕105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根据《公路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同意将西铜公路未央收费站从K0+000处迁至K15+490处,新站站名为“西安北公路收费站”,增设泾河立交(K13+500)、聂冯(东、西,K10+100)匝道收费站,保留梁村(K7+400)、梁村塬(K8+500)匝道收费站,收费期限、范围及收费标准等仍执行原规定。以上五处匝道收费站只收取往返西安方向车辆的通行费。

  同时,撤销东风路(东、西)、渭河桥南(东、西)匝道收费站,取消未央北接绕城高速东西匝道在联网高速公路网内代收的西铜公路通行费。

  二、新站相关附属设施交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收费,旧站即行停止收费,由原管理单位于15日之内拆除全部收费设施,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规范恢复路面,确保路产处于完好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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