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济厅字〔2009〕41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济南警备区,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关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10月22日
关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的实施意见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印发〈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通知》(中发〔2008〕9号)和《中共济南市委关于构筑惩治预防体系打造廉洁高效济南的意见》(济发〔2008〕11号),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的意见〉的通知》(鲁厅字〔2009〕35号),现就我市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着力加快反腐倡廉工作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业务应用能力,构建科学规范的电子监察系统,逐步实现信息技术在预防腐败中的广泛应用,推动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建立,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技含量,为构筑惩治预防体系、打造廉洁高效济南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按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在全市信息化建设的总体布局下,结合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以增强对权力监控的有效性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为依托,以提高预防腐败能力和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为基本目标,应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创新行政管理和行政效能监察方式,促进行政机关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效能和工作质量,为公众和社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