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人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同政办发[2009]9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局、办:
按照全省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市纪委四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及民主评议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建设服务政府、法制政府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市人民政府决定2009年在全市各级经济管理部门、社会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以“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保证这项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对各部门和行业的指导和监管责任,以“倾听群众呼声、解答百姓难题、接受群众监督、展示部门形象、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和谐发展”为宗旨,以社会各界群众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促进部门和行业转变作风、不断提高行政效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始终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推进各参评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为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措施的顺利实施,为我市实现“转型发展,绿色崛起”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评议对象
根据中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纠风办提出的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总体要求,2009年全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在全面评议的基础上,突出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基层站所的评议,全市经济管理部门、社会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四大类共计58个部门和行业被确定为2009年的评议对象。
(一)经济管理部门(13个)
发展改革委、经委、科技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国资委、煤炭局、中小企业局、供销社
(二)社会管理部门(11个)
教育局、民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文化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局、旅游局: